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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是负责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为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的服务。下设学生管理科、资助管理科(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学生的表彰奖励与处分:

2.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班主任工作;

3.负责学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勒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育人工作,做好学生综合考评工作;

4.以学风建设为主线,促进全校学风的进一步好转,扎实的开展好创建优良学风班风活动;

5.开展校园招聘和就业创业指导相关活动,搭建用人单位和学生联系、沟通的平台,建立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

6.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创业项目管理与孵化、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培养锻炼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7.《就业创业指导》全校必修课及相关选修课,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良好服务。

8.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9.负责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10.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武装部是人民武装部的简称,与学生工作部(处)合署办公,下设武装部办公室(与学生管理科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大学生现代国防教育,在指导军事理论教研室进行学生军训的同时,开展大学生应征人伍、预备役登记等工作。

一、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落实工作。

2.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全校本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修订和制定本科学生教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学工网络平台建设及管理。

5.负责本科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6.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及考核工作,做好辅导员相关会议、培训、活动的组织工作。

7.指导二级院系开展学生班主任选聘和考核工作。

8.负责开展学生校规校纪教育、日常行为教育和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10.负责组织新生人学接待和教育,组织毕业生毕业教育和协调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11.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

12.做好各类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

13.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和规定,制定全院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院毕业生生源审核工作,编制生源情况并报陕西省教育厅。

3.负责编印《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订、审核、登记并汇总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负责制定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制定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学 大纲,安排《就业指导》课教学工作。

5.多渠道收集、整理毕业生招聘需求信息,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毕业生发布。

6.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发布招聘信息等。

7.接待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组织、指导全院毕业生参加各级各类人才市场校内专场招聘洽谈会应聘;负责举办全院毕业生就业洽谈会。

8.负责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负责办理、发放毕业生就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9.开展毕业教育和多种形式的文明离校活动。组织负责毕业鉴定工作和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

10.负责处理毕业生派遣遗留问题,办理毕业生各项改派手续。

11.负责全院毕业生档案的整理、转递。

12.积极广泛联系用人单位,开拓就业市场,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13.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各系辅导员参加省市各级就业工作培训。

14.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培养质量跟踪调研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总结。

15.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并组织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16.完成学校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组织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通过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3.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协调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负责心理咨询中心的日常工作,开展个别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负责全校大学生生心理健康普查及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开展重点心理问题学生的排查、跟踪、辅导、转介等工作。

6.建立有效的危机干预机制,做好突发问题的处理。

7.负责完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8.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对学工干部、学生心理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9.调动以教学单位为主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性,

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营造助人自助的校园氛围。

10.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11.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评定、审批、发放等工作。

2.负责开展全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综合考评工作,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审批、发放工作。

3.负责全日制本科新生人学“绿色通道”相关材料审批、办理、解释及有关事项办理工作。

4.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动态管理统筹工作。

5.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组织、审核回执录人等工作;维护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协调经办银行,强化贷后管理。

6.负责来自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奖学金、资助经费的管理制度建立、发放工作。

7.统筹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岗位设置、资格认定、表彰及补助发放工作。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帮助学生自主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8.面向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工作。

9.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及新时代发展型资助的探索建立工作。

10.做好上级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武装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全校学生日常国防教育工作。

3.牵头组织开展本科生军事技能训练。

4.负责在校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入伍工作,协调落实有关大学生士兵优抚政策。

5.负责征兵宣传以及拥军共建工作。

6.负责指导学生国防教育宣讲团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