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教育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想教育 -> 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安全责任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5-04-26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加强安全纪律观念,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每个学生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对国家、学校、家庭和自己负责,每位学生应保证做到如下几点:

1、 遵纪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晚归,不留宿他人,不随意在校外留宿。

2、 不擅自离校,有事外出要注意安全,外出应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

3、 从事勤工助学要通过系领导的许可,不得私自到校外找工作,擅自在校外找工作,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 严禁在学生宿舍生火做饭、违章用电。

5、 严禁在校外租房、居住。

6、 严禁赌博;不滋事生非、不打架斗殴。

7、 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签名活动;未经院系批准,不得组织或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旅游、到江河湖游泳等)

8、 严格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其他规定。

对违反上述规定,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完全责任。

系别、姓名:

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