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美学字[2015]第39号 签发:李四军
关于开展我院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迎接教育厅资助工作检查,完善我院学生资助工作资料,促使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更有效、完善,现开展我院2015年资助工作专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研、检查主要内容
(一)近三年各项资助工作原始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2012级、2013级、2014级、2015级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情况,要求提供学生原始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1)按年级或班/工作室建档,分别装入文件夹或档案盒
(2)档案内容完整、统一,顺序为:
A.困难生名单表
B.系工作组、年级认定小组成员名单
C.个人档案材料(按名单表排序,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带有区县级民政局印章的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父母工作单位的家庭困难证明,本学年有效)
2、认定评议小组工作会议记录本;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话记录本;
4、对学生开展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方式,要求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情况,安排相关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材料汇总表(附表一);
5、各项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程序实施情况(附表二);
6、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7、学生享受资助及欠费情况统计表(附表三);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析表;
9、各项资助汇总名单电子版;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
(5)学院励志奖学金
(6)学院助学金
(7)学院困难补助
(8)学费减免
(9)社会资助统计汇总(附表四)
(10)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10、2013-2015年各项资助工作原始材料(填写无误、签章齐全);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西安美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西安美术学院励志金申请审批表》
(5)《西安美术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6)各项困难补助原始材料(《申请书》)
(7)《西安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二)汇报材料
1、本系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是否按要求建立;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的学生是否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是否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资助的情况。
2、2013年、2014年、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审批情况。评选、审批、上报奖助学金过程的情况说明;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国家助学金评选是否存在轮流坐庄;是否存在辅导员或班主任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情况。
3、具有本教学单位具有亮点、特色的资助工作介绍。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检查汇总时间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以上调研内容积极准备,请有关负责人及时准备好各项原始材料及汇报材料,并于12月10日前将汇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我处将于12月初至中旬进行全院学生资助调研工作。
附表1:_____系2015年资助相关活动汇总表
附表2:_____系2015年资助工作程序表
附表3:_____系学生受助情况统计表
附表4:_____系社会资助统计表
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