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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3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学院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共3天。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教学单位参照学院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单位所管辖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教育学生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回家及外出旅行的学生应注意往返路途中的人身及财物安全,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2、在人口密集及人流量大的的公共场所,应遵守有关规定,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3、在假期外出游玩时请注意自身安全,遵守景区相关规定,不要在缺乏安全保障措施的旅馆住宿。

4、假期留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制度,严禁留宿校外人员,注意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离开宿舍随手锁门,杜绝事故发生。

5、清明扫墓倡导文明绿色祭扫,争做文明大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抵制黄、赌、毒、传销等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6、教育学生认识邪教及传销危害,提高对邪教组织、传销组织的鉴别力和防范能力,识别和防范邪教组织、传销组织的蛊惑。

7、各教学单位在放假前夕及时与本单位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统计。假期最后一天(4月4日)晚进行晚点名,并将各单位学生晚点名情况上报学生处总值班室(4—137)。

8、学生管理干部请保持手机畅通,各教学单位辅导员要对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了解掌握,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学生处。

                                                         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