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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外出旅游及节假日外出安全的有关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5-01-02

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1、正常教学期间,严禁学生外出旅游。

2、学生业余时间外出旅游,须以班为单位。

3、班级外出郊游需有书面申请,并写清出游路线、地点,由所在系批准,并确定带队老师,再报学生处、保卫处审核备案。

4、带队老师应有高度负责精神、依靠班团干部,做好外出的组织等工作,并向出游学生讲明纪律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5、外出时,须遵纪守法,遵守各景区及旅游点有关规定,作文明游客。

6、未经系、学生处及保卫处批准擅自用课余时间外出旅游者,学校将严厉查处。

西安美术学院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