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美学字【2016】26号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贷办[2016]29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手册2016版)》组织评选工作。
二、2016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我院2013级、2014级、2015级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平均分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同时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两项成绩排名中必须有一项在前5%。
三、教育厅文件要求“各高校在上报本校初评拟获国家奖学金人选材料时,应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本校的国家奖学金人数计划的1:1.2倍上报学生材料”,我院实际名额19名,按1:1.2倍上报23名。各系按分配名额报送初评国家奖学金人选材料,最终获奖名单由教育厅按实际名额从初评名单中确定。
四、送审原始材料:
1、教学单位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纸质、电子版)。
2、《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可在“QQ群共享”下载,模板不得更改)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不要装订。
《申请审批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反面全部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申请理由”栏200字左右,填写内容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推荐意见”栏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3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主管领导签名和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公章代替领导签名;申请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章子不得复印)。
《申请审批表》中日期填写具体要求:
“申请理由”栏(学生申请)时间要在“推荐理由”栏之前;“院系意见”栏与“推荐理由”栏时间间隔至少5个工作日(7天);“学校意见”栏与“院系意见”栏时间间隔至少5个工作日(7天)。
3、参评学生申请书、个人先进事迹说明,个人证件照1张、生活照2张(电子版)。
4、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5、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同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所有学生平均成绩排名表、综合考评排名表。
6、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要填写在校期间全部获奖情况,如曾经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7、《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 )
8、教学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以上送审的原始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返还各系归档保存五年。
六、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后于10月9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未按期报送的将取消名额。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 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6年9月22日
附件1
(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 入学时间 | |
专 业 | | 学 制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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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推荐理由(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系)意见(30字)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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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可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6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5-2016学年”,以此类推。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规定为年级专业排名。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表格中“院系意见”栏需填写30字左右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附件2
2015—2016学年西安美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系、院(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学生姓名 | 公民身份证号码 | 学校名称 | 院系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入学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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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西安美术学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共报送23名)
系别 | 国家奖学金名额(个) | 系别 | 国家奖学金名额(个) |
国画系 | 1 | 工艺系 | 2 |
油画系 | 1 | 设计系 | 3 |
版画系 | 1 | 环艺系 | 3 |
雕塑系 | 1 | 美术教育系 | 2 |
服装系 | 2 | 史论系 | 1 |
影视动画系 | 3 | 艺术教育学院 | 2 |
特殊教育学院 |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