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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6

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困难补助的应急救助功能,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学生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与资助对象

困难补助分为冬季临时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临时补助两类,是帮助我院学生解决所遇到的突发性原因而造成的经济困难所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资助。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与资助标准

(一)申请条件

1.冬季临时困难补助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好、学习努力;

2)因家庭经济困难致使近期无法正常学习、生活,或因家庭、本人遭遇突然事故、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

2.特殊临时困难补助

符合冬季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条件,但因家庭、本人遭遇重大突发事故、重大疾病且冬季补助金额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生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特殊临时困难补助。

本年度已申请暑期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本次特殊临时困难补助

(二)资助标准

1.冬季临时困难补助:800元/人。

2.特殊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补助额度最高为5000元;

2)学生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补助额度最高为4000元;

3)学生家庭遭遇严重灾害,补助额度最高为3000元。

三、资助比例

1.冬季临时困难补助:不超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的3%(详见附件1);

2.特殊临时困难补助:无固定名额限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或由院系及相关部门获悉情况后联系学生发放。

四、资助程序

1.学生困难补助原则上每学年集中办理一次。申请特殊困难临时补助的时间距突发事件发生不能超过一年,且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需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申请书、《西安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审核与评:申请人所在院系对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并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学生处审核。

3.审议与发放:院学生处汇总、审核并公示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审定,审定通过后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困难补助工作,认真落实学院有关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切实落实资助工作一把手工程,明确主体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形成合力提升工作精准度。

六、工作内容

各教学单位须于121日前完成学生困难补助资助汇总工作,填写《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学生困难补助汇总表》,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西安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处。